文联机构
十堰市文学艺术界简称十堰市文联,是中共十堰市委领导的,由全市各文艺家协会和县、市、区、院校文联组成的人民团体,是市委、市政府联系文艺家的桥梁和纽带。
二、主要职能:
1、指导、联络、协调、服务十堰各县市区文联,十堰各文艺家协会、院团及文艺工作者,听取和反映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;
2、组织、召开十堰市文代会,市文联主席团会议,常委会、全委会,组织和推动各艺术门类的学术研究活动,促进全市文艺交流;
3、制定、组织和实施我市重大文艺活动和创作规划,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社会生活,加强意识实践,培养文艺优秀人才和文艺精品,为十堰文明建设服务;
4、搞好十堰文艺理论研究工作,办好文联机关刊物,不断发现和扶持文艺新人,组织各类评奖活动,表彰奖励各类文艺成功;
5、加强对外交流与协作,提高十堰的知名度,为十堰走向全国,走向世界发挥应有作用;
6、保护文艺团体和文艺工作者的知识产权,维护期合法权益;
7、承办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三、机构设置
(一)办公室
主要职能:
1、组织协调机关党务和日常工作;
2、负责党组和主席团有关决策和部署到督办工作;
3、负责组织人事、机构编制、文秘、信访、宣教、综治、普法、后勤保卫、计划生育、老干服务、计划财务、资产管理、劳资、工会、统计、总结、审计、保密、档案、信息、履职尽责等痕迹化管理工作;
4、负责机关上传下达和考勤请假、值班管理工作;
5、负责党建、党风廉政建设痕迹化管理工作;
6、负责文明城市创建及对口包联创建活动信息统计上报工作。
(二)组联部
主要职能:
1、负责协调、指导、管理所属文艺家协会、院团的业务工作;
2、协同主管部门办理社团登记年审、换届工作。负责团体会员档案和“文艺人才库”建设;
3、协调指导县、市、区院团文联和乡镇文联工作;
4、负责与全国、全省各地文联的联络与沟通,组织实施对外文艺交流;
5、督办各项文艺方针政策的落实和文艺家权益保护工作;
6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三)创作辅导部
主要职责:
1、掌握并分析研究文艺界的重大思想理论和文艺创作问题;
2、对全市文艺发展现状进行调查研究,对文艺理论、文艺创作和有关文艺思想的导向、动向提出意见和建议,并组织有关评论文章;
3、对全市重点作者、作品进行指导和辅导;
4、为领导和有关方面提供信息咨询;
及时掌握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动态,为多出文文艺精品、繁荣发展我市文艺事业做好相关工作;
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四、文学艺术院
主要职责:
1、配合机关办公室做好党建、党风廉政建设、安全生产、综合治理、人事、档案、创文、精准扶贫、财务审计、劳资、计划、综治工作、履职尽责等工作;
2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出版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按照《武当风》的办刊宗旨拟订并实施编辑出版计划;
3、负责《武当风》杂志的组稿、编辑、版面设计、校对、印刷跟踪等工作;
4、负责《武当文学》刊物和稿费的发放及接待作者、读者等相关工作;
5、负责运行和维护号《秦巴文艺网》和《秦巴文艺网微信公众号》的相关工作;
6、配合有关单位和其他部室做好文学笔会、采风、征文大赛等活动;
7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五、武当书画院
1、负责全市书法、美术的组织及展览;
2、负责对外开展书法、美术交流活动;
3、负责书画精品的生产与创作;
4、负责书画院的生存与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