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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十堰市第四届“武当文艺奖”评奖工作的 公告

2024年12月23日来源:秦巴文艺网作者:

“武当文艺奖”是十堰市委、市政府设立的十堰市文学艺术创作的最高奖项。根据《十堰市“武当文艺奖”评选与奖励办法(修订版)》,现启动第四届“武当文艺奖”评选工作。

、奖项设定及奖励标准

本届“武当文艺奖”奖项及奖金设定为:

一等奖2个,奖金各3万元;

二等奖5个,奖金各1.5万元;

三等奖10个,奖金各0.8万元;

优秀奖若干名,奖金各0.1万元。

以上奖金标准为集成类(指戏剧、艺术作品集、文学长篇、微电影、影视剧等),单项(指单幅、篇、首、件等)标准按集成类60%发放。

奖励以作品件数为单位,不以作者人数为单位。

、申报范围及方式

1.十堰作者(评审年限范围内在十堰工作、生活)原创的文学、文艺理论、戏剧、广播影视、美术、书法、摄影、音乐(词曲)、舞蹈(编创)、曲艺、民间文艺等作品,以及海内外和全国各地文艺人士来堰采风、创作的作品。

2.参评作品创作时间的确认:以作品发表、获奖、出版、展览、演出或播出的时间为准,且时间限定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。

3.同一件文艺作品只能申报参评一次;一位作者(含集体作者)在同一艺术门类限报一件作品;与他人合作不是主创人员的,本人可参与申报另一件作品;两人以上的集体创作成果,须经合作者同意方能申报。

4.作品申报采取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参评作品可经各县(市、区)文联、市文联各文艺家协会组织推荐,也可由省级以上文艺奖获得者或正高级职称艺术家推荐申报。

5.时间要求及联系方式:2025年2月28日为申报截止时间。联系电话:8109675  0Q邮箱:200610719

申报者须认真填写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的作品申报表(一式四份),同时提交与作品相关的材料(如出版物、剧目整体框架或构思台本、电子磁盘、剧照、演出节目单、演出场次证明等)和有关附件材料(如获奖证书、作品影印件等),按时间要求上报至“武当文艺奖”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市文联)。申报表(纸质及电子版)与相关材料同时报送。

、评奖原则

1.“武当文艺奖”是立足于十堰市的综合文学艺术奖,评奖考虑参评作品对十堰地区政治、经济、文化和社会的影响及促进作用。作品在各级各类文艺大赛获奖情况,仅作为“武当文艺奖”评奖参照,不作为类比标准。

2.奖项设置不搞平均化,综合考虑参评作品的艺术水准与社会影响力。要求思想性强,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具有正确的思想导向和较强的时代性;是原创作品,艺术水准高,具有创新风格、独特个性,符合人民群众审美需求;主题鲜明,受群众欢迎,市场需求较大,产生了较好社会效益。

3.评审执行回避制度。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、评委会成员的作品不参加评选。

四、评审与奖励

评委会专家、学者对参评作品进行认真,细致、公平、公正的评选,最终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奖项。

第四届“武当文艺奖”由市委宣传部、市文联进行表彰,并颁发证书和奖金。

附件:十堰市第四届“武当文艺奖”申报表

十堰市第四届“武当文艺奖”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4年12月23日  


十堰市第四届“武当文艺奖”申报表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