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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“康养福地·醉美十堰”民宿摄影、短视频大赛的通知

2025年09月25日来源:秦巴文艺网作者:

关于举办“康养福地·醉美十堰”民宿摄影、短视频大赛的

   

各县(市、区)文化和旅游局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:

    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6周年,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,展示十堰“仙山、碧水、汽车城”的独特资源禀赋,展现我市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,全力打造世界文化旅游目的地和湖北“五个一”文旅品牌的示范窗口,服务好世界武当太极大会,特举办“康养福地·醉美十堰”民宿摄影、短视频大赛。
  

一、活动主题

康养福地·醉美十堰”

二、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

十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十堰日报社

十堰市广播电视台

承办单位:十堰市美术馆

十堰市摄影家协会

三、活动时间安排

1.作品征集阶段:即日起至108日截稿

2.作品评选阶段:20251010日至1012

3.展览准备阶段:20251013日至1020

4.展览及颁奖典礼:20251024日至12月底

(如有特殊情况时间顺延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

  四、参赛对象及投稿方式

  1.参赛对象:国内外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。

  2.投稿方式:请将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(1360430316@qq.com),邮件主题注明“康养福地·醉美十堰”民宿摄影、短视频大赛,每幅作品需附简要说明(拍摄地点、作品名称、作者姓名、联系方式等)。咨询电话:13907281761

  五、摄影作品要求

  参赛作品需围绕“康养福地·醉美十堰”主题,展现十堰民宿全方位画面(民宿外观、内部装饰、庭院景色、餐饮美食、民宿活动、住客体验等方面)。参赛作品必须是在十堰市范围内拍摄的民宿照片,内容积极向上,具有艺术美感和视觉冲击力。

  1.作品须为原创,鼓励近期作品,不得抄袭、剽窃他人作品,照片不得对作品进行后期合成等技术处理,仅可作亮度、对比度、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。

  2.作品形式、风格不限,彩色、黑白均可,单幅、组照均可(总数不超过10张)。

  3.参赛作品需为JPEG格式,分辨率不低于300dpi,文件大小不低于3MB

  六、短视频作品要求

  (一)主题要求

  1.核心主题:围绕“民宿体验”展开,可聚焦以下方向(任选其一或组合):

  民宿建筑/设计美学(如传统老宅、现代极简、特色房型等)。

  在地文化融合(如当地饮食、民俗活动、非遗技艺等)。

  入住体验故事(如主客互动、旅行中的温暖瞬间)。

  民宿周边生态/景点联动(如山水风光、徒步路线等)。

  2.内容需传递民宿的独特价值,如:突出“家的温度”或“在地生活感”等。

  3.鼓励创意视角,如第一人称vlog、剧情化演绎、快节奏视觉冲击等。

  (二)内容要求

  1.场景要求:

  需包含民宿内外部环境展示(如庭院、客房、公共空间)。

  可结合当地文化符号(如方言、特产、节庆)。

  建议展示民宿服务细节(如餐饮制作、管家服务、特色活动)。

  2.原创性:作品须为原创,若涉及他人肖像或场地,需提供授权证明。

  3.风格:真实自然,避免过度商业广告感,可结合叙事性或情感共鸣。

  (三)格式与技术要求

  1.视频格式:MP4MOV,分辨率1080P及以上,支持竖屏(9:16)或横屏(16:9)。

  2.时长:15-3分钟(建议30-1分钟为主,适合短视频平台传播)。

  3.技术细节:

  画面稳定,光线充足,夜景拍摄需保证画质。

  声音清晰,背景音乐与内容匹配,可添加字幕。

  允许使用无人机、延时摄影等技术增强表现力。

  4.文件大小:不超过1GB(若通过云盘提交,可放宽限制)。

  七、评选及奖项设置

  1.作品评审

  本着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,组建专家评审组,邀请省、市有关专家担任评委,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,评选出金奖、银奖、铜奖、优秀奖。

  2.奖项设置

  摄影类奖项:

  金奖5名:奖金1000+荣誉证书+精美礼品

  银奖10名:奖金500+荣誉证书+精美礼品

  铜奖20名:奖金300+荣誉证书+精美礼品

  优秀奖若干名:精美礼品+荣誉证书

  短视频类奖项:

  金奖3名:奖金1000+荣誉证书+精美礼品

  银奖6名:奖金500+荣誉证书+精美礼品

  铜奖9名:奖金300+荣誉证书+精美礼品

  优秀奖若干名:精美礼品+荣誉证书

  、展览安排

  1.展览地点:十堰市美术馆、世界武当太极大会分会场(待定)

  2.展览内容:所有入展作品及获奖作品

  3.展览形式:线下展览和线上展览同步进行

  、注意事项

  1.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享有展览、出版、宣传等权利,不再另付稿酬。

  2.参赛者应保证其作品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,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。如有违反,参赛者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  3.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。

  

  


  

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十堰日报社 十堰市广播电视台
 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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